新沂市华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新沂市华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新沂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与体育局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苏03执恢122号
新沂市华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你单位申请执行新沂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与体育局(原新沂市文化与体育局)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2006)徐民一初字第46号民事调解书,原执行案号(2015)徐执恢字第7号。因你单位与被执行人达成分期履行和解协议,本院于2016年1月7日终结执行。
现查明,被执行人已按照和解协议履行完毕。按照和解协议约定,执行费用11400元应由你单位承担。
鉴于被执行人已按照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现本院对案件做实际执结处理,执行费用由你单位缴纳至本院账户,逾期不交的,本院另案强制执行。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