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市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20)川0181执1183号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本院受理四川众杰发展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吕农云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2019)川民再637号民事判决书。经本院执行,案款已足额扣划。由于四川众杰发展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是本院(2019)执553、554、3347号、(2020)执688号案件被执行人,本案案款扣除执行费1,035元后的余款75,676元,(2020)川0181执1185号扣除执行费1,371元的余款98,062元,共计173,738元,已支付(2019)川0181执553、554、3347号、(2020)川0181执688号四案件申请执行人。
现通知如下:案件执行完毕,(2020)川0181执1183号执行案件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