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融鼎实业有限公司

焦作物资城曙光装饰材料商行与河南融鼎实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豫0802执恢297号
申请执行人焦作物资城曙光装饰材料商行,住所地:焦作市物资城P022号。
经营者:张朝付。
被执行人河南**实业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东段11号1420号。
法定代表人:丁勋华,董事长。
申请执行人焦作物资城曙光装饰材料商行与河南**实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2017)豫0802民初196号民事判决书已经于2017年12月1日生效,因被执行人河南**实业有限公司未主动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焦作物资城曙光装饰材料商行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经过本院执行,现已按照生效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内容将执行款20000.00元执行到位,并同意本案结案。故此,依据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2017)豫0802民初196号民事判决书,申请执行人焦作物资城曙光装饰材料商行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河南**实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以执结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