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裁定书
(2021)闽0105执96号
申请执行人常州华通新立地板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时代装修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闽0105民初1383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查明,本案的当事人与本院(2021)闽0105执95号案件的当事人相同,为加强案件的集中统一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一、终结本院(2021)闽0105执96号案件的执行。
二、将本院(2021)闽0105执96号案件并入(2021)闽0105执95号案件统一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执行长 韩世勇
执行员 程国良
执行员 倪兴浩
书记员 陈颖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