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凯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与四平市凯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补偿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7)吉0302执179号
申请执行人:***,住四平市。
被执行人:四平市凯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四平市凯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补偿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本院(2016)吉0302民初914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权利人于2017年2月15日申请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经合议庭讨论决定,本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故本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2016)吉0302民初914号民事调解书本次执行终结。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执行员:***
执行员:管玉波
执行员:***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五日
书记员:孙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