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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启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苏0804民初4572号之一 本院于2022年9月7日对原告***诉被告淮安市淮阴区***建虎草莓种植专业合作社、***、***、金海中、***、***,第三人江苏启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作出的(2022)苏0804民初4572号民事裁定书中,存在笔误,应予补正。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七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裁定如下: (2022)苏0804民初4572号民事裁定书中第二页第十一行、第十三行、第十六行、第十七行“原告***。”补正为“原告***”。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九月七日 书记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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