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 产 保 全 告 知 事 项 通 知 书
(2020)黑0691执保478号
你与大庆华裕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我院作出(2020)黑0691民初221号之四民事裁定书,并查封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现告知以下事项:
一、保全措施的有效期
查封情况:解除关于大庆市高新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停止向被申请人大庆华裕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支付未结工程款1500000.00元的查封;
解除对担保人孙淑杰所有的位于大庆联想科技城地块查封
二、上述期间届满后,如需继续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应当在查封期届满3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交续行保全申请;
三、接受续行保全申请的人员为案件审理、执行法官。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