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骆运水利工程管理处抗旱排涝队、某某市金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等租赁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苏1311执保1553号
骆马湖度假区法庭:
你庭于2021年10月27日移交我局执行申请人江苏省骆运水利工程管理处抗旱排涝队与被申请人**市金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我局通过网络查控系统,于2021年10月29日对被申请人**市金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存款250000元进行冻结,实际冻结金额为2102.91元。现已完成相关保全事项,故此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