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鲁0191执恢254号
本院于2021年9月30日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宜兴市***消防器材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山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向被执行人山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现被执行人山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位于济南市工业南路44号**广场商场213号房产作价1194844元抵偿(2017)鲁0191民初1727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债务,本案执行完毕,案结事了。
执 行 员 崔 红
二〇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法官助理 张 进
书 记 员 王璐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