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宁海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浙0226执629号
申请执行人浙江纳德科学仪器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浙江永汇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永汇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我院作出的(2019)浙0226民初6960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03月23日向我院申请执行,我院于同日立案执行。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经本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已经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立案执行的(2020)浙0226执629号执行案件已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二〇二〇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