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优珂能源有限公司

某某与浙江优珂能源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浙0103执恢132号

***与浙江优珂能源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浙0103民初3754号判决书,于2020年03月24日立案执行【原执行案号:(2017)浙0103执1401号】。现因被执行人浙江优珂能源有限公司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缴纳案款500000元,申请执行费11164元,申请人自愿放弃其他执行主张。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一)项、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本案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