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京0118财保10号
申请人:北京钧源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密云区鼓楼东大街3号山水大厦3层313室-2659(云创谷经济开发中心集中办公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228694994387K。
法定代表人:吕钧铭,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聂士兵,男,1965年4月9日出生,汉族,北京钧源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职员。
被申请人:北京云冶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北京市密云区冯家峪镇冯家峪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228103006667J。
法定代表人:王申东,总经理。
申请人北京钧源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17日向本院申请解除财产查封。2022年1月18日,申请人北京钧源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撤回申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北京钧源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撤回申请。
审 判 员 田英泽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八日
法官助理 王佳琪
书 记 员 刘 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