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甘肃省宁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甘1026执128号
关于申请执行人甘肃省宁县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一案,甘肃省宁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甘1026诉前调书3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申请执行人甘肃省宁县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请求被执行人***履行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受理。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案件款65000.00元,本案执行完毕。
本院认为,甘肃省宁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甘1026诉前调书3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执行内容已经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甘肃省宁县人民法院于2022年7月7日作出的(2022)甘1026诉前调书3号民事调解书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审判员 ***
二〇二三年二月九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