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亿圣腾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亿圣腾翔科技有限公司与浙江图科宏润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浙0282民初1349号
原告:北京亿圣腾翔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西城区马连道南街6号院1号楼14层1407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69327330XM
法定代表人:尹生,该公司董事长。
被告:浙江图科宏润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杭州市下城区石桥路279号27幢2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699845153K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经理。
本院在审理原告北京亿圣腾翔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浙江图科宏润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因原告经本院通知后明确表示不再预交案件受理费。据此,依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自动撤诉处理。
 
审判员***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