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县金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余、金湖县金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金湖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苏0831执321号
**余、金湖县金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余与金湖县金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在执行过程中,现已将原属被执行人金湖县金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名下所有的位于金湖县顺河路68号A幢107室不动产[不动产权证号:苏(2022)金湖县不动产权第0004473号]过户给**余。执行费500元已缴纳。
至此,**余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苏0831民初3273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