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湘0602执保47号
湖南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你与岳阳亿利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2022)湘0602民初408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你申请冻结被申请人岳阳亿利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5320000元或查封、扣押同等价值的财产,经审查,本院依法冻结了被申请人岳阳亿利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依照《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2)湘0602执保47号执行完毕,该案按保全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