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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天久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浙某某科技有限公司民事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宁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3)浙0291执5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宁波天久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住所地宁波市高新区江南路568号5-27,5-30,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1551122792X。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浙***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宁波市鄞州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126810841309。 法定代表人:***。 本院在执行(2023)浙0291执5号宁波天久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浙***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一案中,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一)项,裁定如下: 终结(2023)浙0291执5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史强 审判员** 审判员方**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四日 代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