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县鑫鑫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与安化县鑫鑫建筑有限责任公司、龙全坤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安化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8)湘0923执861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安化县鑫鑫建筑有限责任公司、龙全坤: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安化县鑫鑫建筑有限责任公司、龙全坤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安化县鑫鑫建筑有限责任公司自动履行,湖南省安化县人民法院(2018)湘0923民初431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根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一)项,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本案执行完毕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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