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长螺节能门窗幕墙有限公司

长沙长螺节能门窗幕墙有限公司、永州润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 保 全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湘1102执保427号 长沙长螺节能门窗幕墙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长沙长螺节能门窗幕墙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永州润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财产保全一案,申请人长沙长螺节能门窗幕墙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向本院提出申请,请求冻结被申请人永州润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价值3370283元或相应价值财产,申请人长沙长螺节能门窗幕墙有限公司已提供担保。本院于2022年12月15日以(2022)湘1102财保341号民事裁定书,已查封被申请人永州润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金科桃**项目的房产2栋109室131.33平米(预售证号××)和14栋101室(138.98平米)、14栋102室(221.93平米)和14栋103室(138.98平米)(预售证号××)共计四套房,该案保全事项已实施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通知如下: 保全完毕。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