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恒广建筑有限公司

**、桂阳县茶场等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桂阳县人民法院 保 全 结 果 和 期 限 通 知 书 (2023)湘1021执保89号 **、桂阳县茶场、郴州市恒广建筑有限公司: 关于解除保全申请人**、桂阳县茶场与郴州市恒广建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保全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3月7日立案实施,解除保全申请人申请解除对其名下银行存款的冻结,现本案已结案,结案方式解除保全。 如保全期限届满,申请人需要续行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向本院提出续行保全的书面申请,申请人在期限届满前未提出续行保全申请的,已经采取的保全措施自动解除。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