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常源建设有限公司

张家界华盛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某某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湘0802执恢550号
申请执行人张家界华盛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张家界市南庄坪。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8007406145186。
法定代表人:刘长春,总经理
被执行人***,男,1970年12月9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
被执行人湖南常源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南坪街道办事处白马村柳叶大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70056354209X4。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被执行人钱忠大,男,1972年10月30日出生,回族,住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
被执行人黄云光,男,1973年3月30日出生,住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张家界华盛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湖南常源建设有限公司、钱忠大、黄云光合同纠纷一案中,2020年12月21日申请执行人张家界华盛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申请终结执行。本院认为,申请执行人张家界华盛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第二百五十八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0)湘0802执恢550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易 悦
审判员 高红定
审判员 吴新林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 彭煜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