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金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向商与湖南大金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湘阴县人民法院

执 行 通 知 书

(2017)湘0624执27号

湖南大金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的向商申请湖南大金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湖南大金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自动履行,执行金额28000元,申请执行人已支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案自动履行方式结案。

审判员  陆梦蛟

二〇一七年一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  盛哲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