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桂阳县人民法院
保全结果和期限通知书
(2021)湘1021执保445号
**、湖南德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湖南国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人**与湖南德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湖南国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1月25日立案实施,现本案已结案,结案方式解除保全。
如保全期限届满,申请人需要续行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向本院提出续行保全的书面申请,申请人在期限届满前未提出续行保全申请的,已经采取的保全措施自动解除。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