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德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郴州市路新沥青搅拌有限公司、湖南德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桂阳县人民法院 保 全 结 果 和 期 限 通 知 书 (2022)湘1021执保442号 郴州市路新沥青搅拌有限公司、湖南德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人郴州市路新沥青搅拌有限公司与湖南德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保全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11月2日立案实施,申请人申请解除对被申请人名下银行存款的冻结,现本案已结案,结案方式解除保全。 如保全期限届满,申请人需要续行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向本院提出续行保全的书面申请,申请人在期限届满前未提出续行保全申请的,已经采取的保全措施自动解除。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