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恒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湖南恒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石门腾越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石门县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湘0726执1185号
湖南恒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石门腾越置业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湖南恒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石门腾越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石门腾越置业有限公司将名下所有的位于石门县永兴街道站前路腾越电子商务产业园5栋3层331-332室、339-345室、地下车位B033共作价1291966.83元交申请执行人湖南恒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用以抵偿本案债务,剩余工程质量保证金4290.19元、案件受理费8444元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