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鸿锦电力安装有限公司

湖某某电力安装有限公司、被保全人苏州某某伏技术有限公司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汉寿县人民法院 保 全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湘0722执保159号 湖***电力安装有限公司: 苏州***伏技术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保全申请人湖***电力安装有限公司与被保全人苏州***伏技术有限公司诉中财产保全一案中,湖***电力安装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13日向本院申请保全,要求保全苏州***伏技术有限公司的财产。本院依据(2022)湘0722民初1963号民事裁定书,于2022年7月19日对苏州***伏技术有限公司的银行账户采取了冻结措施,冻结银行存款期限为一年,冻结期限自2022年7月19日至2023年7月19日止。按照申请保全的标的和要求,已于2022年7月19日保全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