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开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湖南四明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祁东县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湘0426执保203号
湖南开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湖南四明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
解除保全申请人湖南开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湖南四明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财产保全一案,根据本院作出的(2023)湘0426民初884号之一民事裁定书。经采取解除保全措施,已解除保全。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相关的规定,该案按解除保全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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