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湘0182执保615号
湖南宁乡南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湖南良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宁乡分公司、湖南良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人湖南宁乡南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湖南良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宁乡分公司、湖南良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诉前财产保全一案,湖南宁乡南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21日立案申请保全的(2022)湘0182财保265号民事裁定书,要求保全被申请人湖南良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财产,按照申请保全的标的和要求,已于2022年10月25日保全完毕。
宁乡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