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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普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湖南工业大学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湘0211执2731号
申请执行人:湖南普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雷打石镇先锋村上铁组101。
法定代表人:唐奋,系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湖南工业大学,住所地湖南省株洲市泰山西路88号。
法定代表人:蒋昌波,系该大学校长。
申请执行人湖南普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湖南工业大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一案,现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
审判员 欧阳建新
二〇二二年八月三十日
书记员 杨 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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