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金达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湖南省金达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涟源市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湘1382执360号 申请执行人:***,女,1946年06月08日出生,汉族,住涟源市湄江镇仙女峰村,居民身份证43250319********。 被执行人:湖南省金达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长沙市开福区中山路589号开福万达广场C2-190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000707292107A。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负责人。 关于***申请湖南省金达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02月06日立案执行,并于2023年02月15日按照申请执行的标的和要求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二月十六日 [核对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