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浏阳市官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与萍乡市青山绿水物流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浏阳市官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赣0302执225号 萍乡市青山绿水物流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浏阳市官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萍乡市青山绿水物流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浏阳市官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已扣划被执行人湖南省浏阳市官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名下73,713.28元(含违约金2000元、本案执行费961.28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