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万众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湖南万众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财产保全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长沙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湘0121执保2631号 申请人湖南万众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长沙县青山铺镇广福路8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21186885125C。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被申请人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产业基地**北路1号星沙区块链产业园401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0MA4QTU841T。 法定代表人***。 申请人湖南万众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19日向本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冻结被申请人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银行存款9500000元或查封、扣押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并已提供担保。 本院认为,申请人湖南万众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的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根据(2022)湘0121财保989号民事裁定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第二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银行存款共计9500000元,或查封、扣押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书立即开始执行。 执行员  ***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四日 书记员  周 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