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新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长沙强顺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湖南新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湘0182执4394号
长沙强顺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
湖南新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长沙强顺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湖南新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1)湘0182民初3495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现被执行人湖南新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宁乡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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