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鑫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涟源市工伤保险服务中心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双峰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湘1321执2074号
关于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涟源市工伤保险服务中心、第三人湖南鑫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行政给付一案,被执行人涟源市工伤保险服务中心已根据双峰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湘1321行初114号行政判决书对申请人的工伤保险待遇重新作出了答复函并按答复函向申请执行人支付完毕,并承担了诉讼费50元,本案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八日
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