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兴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湖南胜天建材有限公司与湖南兴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衡东县人民法院 关 于 申 请 人 湖 南 胜 天 建 材 有 限 公 司 与 被 申 请 人 湖 南 兴 溢 建 设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买 卖 合 同 纠 纷 一 案 的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湘0424执保127号 一、案件的由来和执行时间 申请人湖南胜天建材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湖南兴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于2023年4月27日向本院申请执行,当天本院受理后,由审判员***执行本案。 二、执行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申请人:湖南胜天建材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新开铺路1348号一力物流园13-8号门店404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3MA4L4RYJ0B。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被申请人:湖南兴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远大路与东二环西南角湘域东方家园B座5层505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000796871599M。 法定代表人:**。 三、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的标的,法律文书主文确定的标的,被执行人应负担的标的 1、权利人申请执行的标的:1337759.24元。 2、被执行人应负担的标的:1337759.24元。 3、申请执行人申请返还财产的内容:无。 四、执行经过和需要说明的问题 本院立案后,本院通过网络查询、冻结了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 五、本案执结的标的、未执结标的,结案理由 本案执结标的:1337759.24元。 本案未执结标的:0元。 本案保全完毕,应予结案。 承办人:***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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