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桃源县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2)湘0725执1144号
申请执行人:***,男,1964年11月12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汉寿县。
被执行人:湖南兴宇通达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常德市桃源县漳江镇渔父祠社区迎宾路十号。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董事长。
本院在执行***申请湖南兴宇通达建设有限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2)湘0725执1144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