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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银河钢结构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保全被申请人湖南省衡洲建设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财产保全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祁东县人民法院
执 行 保 全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湘0426执保158号
湖南银河钢结构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你申请保全被申请人湖南省衡洲建设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财产保全一案,根据本院作出的(2020)湘0426民初1100号民事裁定书,执行标的为50.345091万元。经采取保全措施,已全部保全完毕。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保全完毕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员 刘卫东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七日
书记员 彭秋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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