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永鑫建设有限公司

湖南永鑫建设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湘0104执6568号
申请执行人湖南永鑫建设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000707241086U,住所地长沙高新开发区延农路72号长沙市云海通讯设备有限公司2栋9层909。
法定代表人:董磊,系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男,汉族,1985年11月19日出生,住长沙市开福区。
申请执行人湖南永鑫建设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湘0104民初597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未能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于2022年6月2日立案执行。
2022年6月6日,本院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本院于2022年6月7日发起总对总网络财产查控,查询被执行人名下银行存款、不动产、工商、证券、车辆信息、公积金、保险等情况,均未查到可供执行的财产。
2022年6月28日,本院对被执行人适用限制高消费措施及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并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公布。
本院于2022年6月28日组织合议庭进行合议,经本院所采取的上述执行措施,并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合议本案将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
本院认为,截至2022年6月28日,本案应当执行***56909元,已执行到位0元,尚有56909元未执行到位。经本院采取上述执行行为,目前并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发现的财产法律上、客观上存在处置不能。经本院合议庭合议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审 判 长  万 彪
审 判 员  肖和平
审 判 员  尧 航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法官助理  杨**辉
书 记 员  邹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