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泽天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湘0105执保39号
关于湖南恭长贸易有限公司诉被告湖南泽天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湖南泽天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蓝山分公司、长沙市十二方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财产保全事宜,本院依据(2021)湘0105民初14998号民事裁定书,于2022年1月11日立案实施,现本案已结案,结案方式为部分保全(具体保全实施措施详见回执)。当事人应当自行了解保全措施及到期时间,如保全期限届满,申请人需要继续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向本院提出续行保全的书面申请;申请人在期限届满前未提出续行保全申请的,已经采取的保全措施自动解除。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四日
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