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华容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湘0623执恢127号
申请执行人:***,男,1967年3月1日出生,汉族,居民,住华容县。
被执行人:华容县教育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华容县城关镇官堰巷**。
法定代表人:白大星,公司经理。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华容县教育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中,***书面撤销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1)湘0623执恢127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丰思行
审判员 易新华
审判员 杨友力
二〇二一年三月八日
书记员 胡义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