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市乾江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某某与吉首市乾江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古丈县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3)湘3126执2号 申请执行人:***,男,1980年02月08日出生,汉族,住古丈县。 被执行人:吉首市乾江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住所地吉首市世纪山水60栋7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3101780856423C。 法定代表人:***。 本院在执行***申请吉首市乾江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双方达成案外和解长期履行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3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3)湘3126执2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五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