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湘西自治州楚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湘潭双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湘0304执恢539号
湘西自治州楚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湘潭双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湘西自治州楚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湘潭双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该案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第64条之规定,本案执行结案。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法释[1998]15号,法释[2020]21号修改)
64.执行结案的方式为:
(1)执行完毕;
(2)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3)终结执行;
(4)销案;
(5)不予执行;
(6)驳回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