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道侗族自治县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某某嫦与通道侗族自治县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通道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湘1230执405号 **嫦、通道侗族自治县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执行人**嫦与被执行人通道侗族自治县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工伤待遇争议纠纷一案,通道侗族自治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20)***仲字(2020)第2号仲裁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通道侗族自治县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嫦于2020年11月3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同日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通道侗族自治县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主动支付给申请执行人**嫦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费用20000.00元,缴纳申请执行费200.00元。据此,通道侗族自治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20)***仲字(2020)第2号仲裁调解书所确定被执行人通道侗族自治县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应履行的义务已履行完毕,本院(2020)湘1230执405号案件执行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