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宏发铁路施工有限公司

***与湘潭市宏发铁路施工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17)湘0304执84号
本院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湘潭市宏发铁路施工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被执行人已将应履行的义务全部自动履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结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第108条之规定,本案执行结案。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法释[1998]15号)
108.执行结案的方式为:
(1)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全部执行完毕;
(2)裁定终结执行;
(3)裁定不予执行;
(4)当事人之间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