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县崀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新宁县崀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其他案由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新宁县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湘0528执恢341号
新宁县崀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新宁县崀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不当得利纠纷一案,本院在执行过程中,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存款2754元,该案已全部执行完毕。据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通知》第十五条之规定,本案执行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四日
附相关法律条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108、执行结案的方式为:
(1)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全部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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