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临湘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湘0682执保213号
***强混凝土有限公司、岳阳市中南化学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申请人***强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岳阳市中南化学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强混凝土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本院作出(2021)湘0682民初313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查封、冻结相关财产。
本院于2021年11月11日,冻结了被申请人岳阳市中南化学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480000元,实际控制金额为480000元,冻结期限一年;于2021年11月16日查封了***强混凝土有限公司所有的一辆重型特殊结构货车(车牌号:湘FC××××),查封期限两年。
保全事项全部实施完毕,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