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祥宇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张家界祥宇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有关的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湘0802执保178号
张家界祥宇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本院受理的解除保全申请人张家界祥宇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被申请人***与公司有关纠纷解除保全一案,解除保全申请人张家界祥宇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解除对被申请人***在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享有的执行款446506元的冻结。本院作出(2019)湘0802民初1551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解除对被申请人***在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享有的执行款446506元的冻结。本院(2019)湘0802民初1551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本案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