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清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因未报先用非法占用土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被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475平方米土地给石峰区清水塘街道华垅社区;拆除在非法占用的475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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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

    2022-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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