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厦华消防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株洲市厦华消防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湖南恺德微创医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17)湘0202执741号
申请执行人株洲市厦华消防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
被执行人湖南恺德微创医院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
我院于2017年6月6日立案受理的申请执行人株洲市厦华消防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湖南恺德微创医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于2017年9月8日已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该案已执行完毕。
审判员文辉

二〇一七年九月八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