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健威家具装饰有限公司

江门健威家具装饰有限公司、桂林融创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桂0311执保105号 申请人江门健威家具装饰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桂林融创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本院已作出裁定冻结被申请人桂林融创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及财付通、支付宝账户存款人民币125000元止(实际冻结人民币详见财产控制反馈表);冻结期限为一年(从2023年6月7日起至2024年6月6日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之规定,该案按部分保全结案。 二〇二三年六月八日